为减轻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的影响,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我省在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以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的基础上,将城乡低保边缘人口纳入价格临时补贴发放范围,按照每人30元标准向低保、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保障对象发放7月份价格临时补贴。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并将低保边缘家庭纳入补贴发放范围,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的加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力度的重要举措。

据统计,我县本次价格临时补贴惠及1.85万名民政保障对象,全部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管理系统平台兑付,发放资金55万余元。

编辑:李西明

编审:余涛 黄智发

终审:钟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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