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梁镇坐拥山林面积21.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71.4%,是名副其实的“森林小镇”。林长制自该镇推进以来,牢固树立和积极践行保护为主、绿色生态发展理念,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促进了镇域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健全体系,明确责任。制定印发了《平梁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设立镇、村两级林长,确定了12名镇级正、副林长和19名村级林长及聘请了82名生态护林员。按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长效监管、严格考核”的要求,将全镇范围内的林木(地)资源、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列入林长制管理范畴,划分为19个责任林区,定人定责,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建章立制,强化措施。把林长制工作纳入镇级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定了“五项制度,一个办法”,层层压实责任,森林资源出现负增长、发生重大破坏森林资源和大面积森林火灾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手机短信、宣传册、明白纸、横幅标语等途径开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筑牢森林安全“防火墙”,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部门联动,形成合力。注重把林长制工作同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生态农业、文明创建等工作纳入“一盘棋”,发挥森林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油茶和林下林业经济,提高森林综合经济效益;采取日常巡查和定期督查的方式巡山督林,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截至目前,镇级林长已巡林20余人次,村级林长已巡林60余人次,发现并整改问题4个,实现全域零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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