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法官助理真贴心,这么难处理的事在这么短时间就给调解好了,还给我们省了一笔诉讼费!”日前,汉阴县居民李某拿到调解协议裁定书后感慨道。这是汉阴县人民法院涧池法庭积极探索“3+3+N”新模式,奋力打造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升级版的缩影。

近年来,涧池法庭辖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新收案件数量逐年攀升,“案多人少”矛盾不断加剧,该庭积极适应人员分类管理机制,挖掘汉阴县“321”基层治理模式这一制度“富矿”,主动对接辖区各类解纷力量,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助力乡村振兴,形成了“3+3+N”工作模式。

“3+3+N”工作模式是以“法官联系人民陪审员主抓案件审判、法官助理联系人民调解员主抓诉前调解、书记员联系网格员主抓法治宣传”为纽带,常态化开展与审判职能相关的诉讼服务活动,包括诉中调解、巡回审判、判后答疑、诉讼辅导、非诉调解、司法确认、法律咨询、法治宣讲等多项工作。第一个“3”是基础,即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是人民法庭开展各项审判职能工作的主要力量;第二个“3”是依靠,即通过对接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判提升审判质效,对接人民调解员参与诉前调解实现非诉挺前,对接网格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服务乡村振兴;“N”是手段,即立足自身岗位拓展相关职能,积极开展诉中调解、巡回审判、判后答疑、诉讼辅导、非诉调解、司法确认、法律咨询、法治宣讲等多项工作,实现诉源治理、非诉挺前、裁判终局的良好局面。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3+3+N”工作模式吸收借鉴了“321”模式中线条管理的思路,法庭内部三类工作人员分别与民间三种综治解纷力量一一对接,旨在解决法庭人员不足与法庭事务繁重之间的矛盾,有利于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找准自身定位,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多元高效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3+N”工作模式由三个线条组成,线条之间相互融合、相互作用、互为补充,形成了一套逻辑严密的制度体系。

经统计,涧池法庭去年审结各类案件510件,其中法官联系人民陪审员协助办理案件98件,法官助理联系人民调解员运用诉前委托调解、“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程序和联合调解等诉调对接机制处置各类矛盾纠纷180余起。汉阴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祖安说:“‘3+3+N’工作新模式秉持‘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理念,着眼于案件审判、诉前调解、法治宣传三类核心工作的适当分离,由人民法庭三类人员联系民间三类综治解纷力量开展与发挥审判职能相关的各项工作,进而使法官从繁琐的重复性劳动中解脱出来,腾出更多时间和精力关注复杂案件审理和管理类工作,促使法官助理、书记员的角色定位更加明晰,从传统的‘司法辅助人员’转换升级为‘诉前调解主导人员’或‘法治宣传主导人员’,有效锻炼了其业务能力和担当精神。”

编辑:曾萌萌

编审:余涛 王义林

终审:邹菲

点赞(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