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省、市、县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梳理健全文化市场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拟订文化市场领域的执法制度、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承担汉阴县区域范围内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并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承办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

  (三)负责健全执法管理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负责健全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机制,强化信用监管;负责受理文化市场领域执法职责范围内的投诉举报,组织违法行政案件查处。

  (四)负责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检察院、法院、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负责与相关部门建立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联动机制。

  (五)负责与各镇建立日常巡查、协助调查取证等协调配合机制,指导各镇文化市场领域综合执法工作。

  (六)完成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内设机构

  (一)执法监督股。负责执法档案管理、内务保障等工作;组织起草有关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报告;负责执法队办理案件的立案条件、办案程序、法律适用、处罚决定、执法文书的初步法制审核,组织开展案件公开、案件督办、案卷评查、执法过错责任认定等执法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普法宣传,督促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执法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工作;承担与综合行政执法相关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组织梳理健全文化市场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规范执法办案流程;负责组织健全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机制;承办局(队)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综合执法股。负责对县内网络、网吧、电子游戏、游艺娱乐、歌舞娱乐、演出市场、艺术培训、艺术品销售等场所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国家允许的文物经营、建设工程文物勘探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县内图书、报刊、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等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对打字复印、印刷、复制和出版发行中的违法违规及侵权盗版行为进行查处;负责查处非法销售、安装和设置卫星广播电视接收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递境外卫星广播电视节目及走私盗版影片放映行为;负责对全县辖区内旅游景点、旅行社经营管理情况及导游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受理、调查、处理游客投诉案件,依法对违规旅行社、导游进行查处;负责全县“扫黄打非”执法及有关工作任务的落实;负责投诉举报、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置;负责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检察院、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以及各镇的衔接协调工作;承办局(队)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方式

  (一)办公时间

  早上8:00-11:00

  下午14:00-18:00

  (二)办公地点:汉阴县新城永安路1号,文化大厦11楼。

  (三)办公电话:0915-8219190

  (四)邮政编码:72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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